曾經以為這是身為街頭藝人必須自行體會並自行克服的問題,但直到有人詢問總召:
『初次展演的打賞狀況不佳是否不再適合表演?』 打賞0元,而把自己的表演全盤否定掉,所以總召就覺得有必要打這篇文獻。 打賞的多寡其實涵蓋很多面向,並不是一般人所想像的那麼簡單,比較資深的街頭藝人通常都明白這其中的關係而繼續表演著,無法理解的人也許會在初次表演後就放棄了。 這也是一種物競天擇,但在還沒放棄之前,總召還是必須給點鼓勵和希望。 打賞的學問其實涵蓋著大數據,完全是靠實務經驗以及大量街頭藝人的數據綜合起來的結果。 那麼表演的好壞跟打賞的多寡有沒有絕對的關係? 答案是:不好說。 黃金公式: 不同場域+不同表演者+不同性別+不同類型+不同人數=不同打賞金額。 (反向亦然) 正常狀況下女性表演者會比男性表演者的打賞多30%,不要問為什麼,實驗結果就是這樣,就好像大家總是比較喜歡看正妹圖片而不是帥哥彭于晏,畢竟全世界人口比例是男性104人與女性100人,所以男性看正妹的人數絕對大於彭于晏,因為男性比例多了4人,女性也喜歡看女性表演者。 (摘自2022年全球人口數據) 打賞本身不具有強制性,不是看了你的表演就一定要投錢。 總召曾經在同一個地方表演兩小時賺2000元,代表表演得很好嗎?也不就那樣。 總召之後在同一個地方表演兩小時賺10元,代表表演得很爛嗎?也不盡然。 打賞多寡跟表演好壞並無太大的關聯,不能因此就全盤否定自己的表演。 不然在總召第二次表演時只賺10元的時候,就該氣餒到黯然退休了,怎麼到現在十幾年過去了都還在運作呢? 當然如果遇到非常知名又非常厲害的表演者,打賞會加成很多上去,那也是很正常的。(例如:安妮塔克、羅小白鼓手...等) 不然一般來說打賞金額是有【上限】的。 其實這也不需要作比較,每個人追求的東西並不相同,無謂追求打賞數目只會讓自己更快退出表演而已,沒什麼好處。 假如拿總召跟周杰倫比,總召絕對是個默默無名的小東西。 但總召也擁有周杰倫難以擁有的寶藏,各有千秋,如果想當藝人想紅,也可以從街頭藝人去往在線藝人的路走,也有人是想活到老表演到老,端看自己的興趣。 很顯然像總召這種興趣使然的表演者對無盡的名利沒什麼興趣就是了。 如果有人跟你說他在哪邊表演兩小時可以賺到兩萬元以上的打賞,那一定是在唬爛,這幾乎是不可能的。 曾經有個阿伯說他那個場地很好,每次表演者打賞都賺一萬元,如果沒有一萬元,那阿伯會補貼到滿為止。 總召說不可能,直接請那個阿伯拿出一萬元當車馬表演費就好,不用在那邊搞補貼,場地阿伯立馬閉嘴。 阿伯也許可以唬爛新手街頭藝人,但絕對無法對資深街頭藝人鬼扯,更尤其是總召了,海水退了就知道阿伯沒穿褲子。 打賞是一種統計學,有高有低有平均值,甚至還有中位數,不同場域不同表演者導致打賞金額也不同,如果有一個峰值,以現在台灣的景氣來說,那了不起兩個小時最多就是一兩千元上下,偶爾比較好一點有個三千,也不可能場場都有好幾千元,甚至某幾場只有五百元就偷笑了,加上現在疫情肆虐多年,整體還要再扣上幾成。 那如果有人突然丟1000元鈔票,我們稱之為突沸值,就好像一杯平淡無其的水突然沸騰,見鬼啦。 也曾有薩克斯風街頭藝人遇到一個阿伯實在太喜歡他的表演,故意跑去旁邊7-11買紅包,然後不知道從哪裡掏出來的櫻花鉤吻鮭2000元稀有鈔票放進去紅包袋投到打賞箱的,這列為『史詩級的突沸值』,簡直前所未聞,但也就聽說過那麼一次,畢竟誰沒事會在內褲裡面放一張兩千元大鈔。 突沸值在同一場表演發生一次就算很厲害了,總召數十年來的最高紀錄只有同一場兩個小時的表演發生兩次突沸值,有兩個不同的人各丟了一張1000元鈔票,還有兩顆不知道誰丟的10元,總共加起來是2020元。 那麼扣掉突沸值以後,那兩個小時總召只有賺20元。 打賞20元!? 平均時薪10元/每小時! 比勞基法的最低時薪還要低,就是做身體健康的。 如果為了這20元,總召萬分想不開,是不是應該就此引咎退休呢? 表演是一種永續的發展,不是用打賞可以輕易衡量的,還是要呼籲各位不要因為打賞很低而妄自菲薄,也不要因為打賞很多而自我膨脹,那並不科學。 雖然有些靠表演維生的街頭藝人會把打賞看得很重,畢竟是生財之路,偶有晴時多雲偶陣雨,不可能永遠都在高峰,這些都是走在街頭藝人道路上必須要獨自調整內心的必經過程,無可避免。 有人可能會想說,總召是不是不缺錢,講的這麼雲淡風輕。 但實際上是總召年輕時也窮過,學生時代當街頭藝人表演掙來的打賞還會拿幾成出來捐到愛心單位,純粹是自己喜歡,沒有人強迫。 雖然現在出社會後也沒多有錢,也沒因此為了打賞數字心態崩潰。 如今表演時一樣會放打賞箱,有收到打賞就笑納,沒太多打賞也不會難過,保持一個健康快樂的表演之心,可以走得很久很久。 身為一個健康的表演者一定要打賞箱,才不會破壞整體環境。 曾經有個年輕小朋友嗆過總召說他熱愛音樂表演不用放打賞箱,總召亦同熱愛音樂,也可以伴隨他不用放打賞箱,但凡是走在江湖上總是要還的,總召相約他一起搭飛機去美國街頭表演熱愛音樂不要放打賞箱,機票錢各自出,旅費自理,他除了被社團砲轟之外也只能閉嘴。 年輕人熱愛音樂可以,但還是不要影響整體環境生態或是去嗆聲其他放打賞箱的街頭藝人,要熱愛音樂請自己去熱愛,想約總召也可以奉陪,但前提是年輕人終究是年輕人,你得要玩的起才行,怎麼談到金錢實務面就突然不這麼熱愛音樂了呢? 總召也從統計過表演全程破音走音五音不全的表演者、表演得很不錯的表演者、火車站地下道趴著的街友關東煮盒打賞金額,結果打賞金額竟然會差不多....這個結果很令人難過,但事實就是如此,以前很猶豫要不要說出來這個真相,但想想有人為了打賞金額這麼困擾,還是公佈一下好了。 另外,表演者多半有一種迷思,就是認為 觀眾多 等於 打賞多,某些地方沒什麼人就代表沒賺頭,於是拼命往人多的地方去。 答案是:觀眾多寡與打賞金額無絕對正相關。 人多固然『感覺』很好,但往往也會犧牲掉一些表演品質和舒適度,尤其音樂類表演者最為明顯。 舉個案例: ①疫情之前的觀夕平台人潮普通,吹著海風很舒服,假日表演兩小時打賞有個1000元上下,一切就很平常。 實務影片: https://youtu.be/KVCQSOSKFsM ②疫情之前發生了寶可夢之亂,觀夕平台人潮塞到根本走不進去,總召還是塞了進去表演,人潮已經滿到我的週圍,這樣的表演情境已經沒有表演品質,總召幾乎聽不到自己的聲音,還覺得音箱轟到週圍的人,甚至感覺自己在硬演,展演兩個小時以後,打賞也是1000元上下。 實務影片(寶可夢之亂): https://youtu.be/SyFZApE1uno 你們可以看到影片的人潮已經滿到打賞箱旁邊了。 ③疫情之後重新開放的觀夕平台,人潮稀稀落落,假日表演一樣也是打賞1000元上下。 看出問題了嗎? 人多人少幾乎不會影響一個正常表演者的打賞金額太多,它就是有個平均值。 不然就是求神問天看看有沒有辦法一天之內突然出現十幾個有錢人都丟1000元,這樣才可能讓打賞爆衝到超級突沸值,達成當日打賞一萬元以上成就!? (但總召可以用生平經歷保證從國境之南表演到台北燈塔都沒遇過這種超級突沸值,如果有,拜託你跟總召說。) 甚至人潮爆炸還會發生【物極必反】,有的人不信,但試過就知道了。 寶可夢之亂的觀夕平台就是標準的物極必反案例,人潮多到密度已經趨近於表演者週圍,寸步難行,連表演者要怎麼走出去都不知道,除了第一圈的觀眾可以投打賞,圈外的人都投不到了,想投也會因為人潮爆棚而作罷,最後你的打賞就會變得不怎麼樣,搞不好會趨近於零。 不信? 這樣說好了,有一天如果周杰倫突然在路邊街頭表演起來,他馬上就會被包圍,這時候經紀人故意在他的前面放個打賞箱做個社會實驗,且不要設定人潮封鎖線,整場表演下來打賞箱裡面只有第一圈的人丟的到,第一圈的人因為是無預警隨機出現的,有可能剛好是瘋狂粉絲、也有可能是湊熱鬧的鄉民,就算剛好瞎貓碰到死耗子剛好是哪個瘋狂粉絲狂丟手上的1000元,當天的錢包也總有個上限,不然還要突破人潮出去找ATM領錢呢。 也有可能周杰倫的打賞箱會因此為0元,如果打賞金額等於表演好壞,那周杰倫是不是該難過到引退?應該不會吧! 而且周杰倫根本已經沒有放打賞箱的必要了。 這才是真理。 所以總召才會跟初心表演者說不要因為初次表演打賞0元而獨自崩潰,那只是一個常態過程罷了。 希望這篇文獻能夠幫助到許許多多無論是資深或新手的街頭藝人,只要有勇氣表演,無論結果如何,都是值得鼓勵的事情。 【街頭藝人的賽局理論】
為什麼總召一直提出自私自利的街頭藝人容易被自然淘汰?而不至於變成社會敗類? 閱讀此篇之前,請先玩過這個賽局理論小遊戲: https://audreyt.github.io/trust-zh-TW/ -- 因為在變成敗類之前,就先被自然淘汰了。 十年來總召看了很多,不論年紀,最終卻把自己玩到不見的街頭藝人。 . 首先,街頭藝人具有一種藝術獨佔性,每個街頭藝人生而自由,幾乎沒有人是完全一模一樣,每個人都有每個人的特色,也因為如此,在社會上似乎是沒有什麼管束規範。這攸關最早古代的街頭藝人起源,本來就是逐水草而居,走到哪裡表演到哪,本應不受政府和各種環境而受限,當然,這不是本篇要討論的主題,有機會可以看街頭藝人教父張博威所描述的街頭藝人起源。 也可以看看賴振昌啡大哥諸多篇的文章分析,前輩們過去的文章都非常精闢,值得一看。 . 但是隨著都市發達,住商混合,綠地越來越少,藝術越來越多元,表演者越來越多的情況下,當然就會產生僧多粥少的局面。 加上台灣地狹人稠,能表演的地方當然就更少。 所謂能表演的地方,包括沒人要去的公園,其實都屬於街頭藝人在政府規範的地區內,問題是沒有經濟效益的話,也沒人想要在無人公園表演吧。空有場地也是沒用的,至少我從沒在我家旁邊的公園表演過。 . 總召去過不少國家觀察過當地的藝術表演者,並非國外的月亮比較圓,而是國外的土地人口密集度鬆散,地大物博,如果今天是在歐美國家,人行道規劃完善的地方,其實街頭藝人是可以不插電彈唱,發生場地強碰機率也就相對比台灣少很多。 . 細節和變因族繁不及備載,再打下去大概會變成之前我對街頭藝人研究的未完成論文。 切入本次的主題:【總召十年來所認識的自私自利的街頭藝人約莫兩年內就會消失。】 重點在於這句話,這幾乎已經是一個歷史定律,透過前面賽局理論的小遊戲,可以知道【黑到底】容易在失去人們信賴之下,被自我淘汰。 這也可以說明為什麼這世界上的所有國家不會通通變成邪惡王國,因為有善必有惡,有惡必有善,相生相息,互相抵制,不然全世界每個國家都會變成掠奪之國,大家用搶的就好了,何必認真合作? . 舉個例子,一個很棒的表演場地,打賞多、人潮多、互動性也高,這種場地當然就會人人想搶。 但是如果你今天只有隻身一個表演者,一個月共有八個周末,每次去同一個地方就看到你,就算所有人都默認你是地頭蛇,看似自然的日常,其實終究會有被看膩的一天。表演者自己膩、觀眾膩、當地人膩、甚至還會有民眾跑來委婉跟你說:【你有其他表演的朋友嗎?有機會可以請他來表演看看呀,一起表演。】其實他只是變相在跟你說:【我其實看你看得很膩。】 這是屬於沒有任何外力因素強占某個場地的完美狀態,事實上,這種場地人人想要搶,你可以去,當然我也就可以去,那個場地又不是屬於誰的,是公共空間啊,憑什麼你獨佔,就開始有第二個和第三個人去,若以【先來後到】的江湖規則來說,可以容忍,誰先站了誰就先表演。但是在雙方沒有溝通好的時候,另一組表演者當然也會想說:【你可以天天到,我當然也可以天天到,先來後到嘛】厲害的利益魔人甚至可以從早上九點硬撐表演到晚上九點,霸場!先來後到只是道義上的準則,個人修養的最高境界,但不是人人都有;就好像腦袋是個好器官、卻不是每個人都擁有。於是那個場地終究會引發街頭藝人大戰。 . 那麼一旦發生街頭藝人大戰,最終究會像三國一樣,分久必合、合久必分。大家發現這樣沒完沒了的時候,又會開始漸漸妥協,然後私底下開始橋時間盡量避開,避免衝突。 不然街頭藝人大戰只會讓當地居民觀感差、看到街頭藝人就是在吵架、嚴重還會找警察來公親、甚至被當地住戶或公共單位的負責人趕走。 最終的結局就是一起滅亡。 . 每個表演者都想要自私,理所當然,他們視短利,只想說自己強佔這邊一年,換句話說就是可以硬賺一年,一年來全年無休都站在同一個地方,表演沒進步、照本宣科、搞得像上班一樣SOP表演、甚至永遠表演同一套技法、唱同樣幾首歌、失去更多拓展的機會、怕自己離開就會被下一個人強佔而不敢放手,搞得自己壓力很大,同時也沒發現其實路過的觀眾都看得很膩,一點新鮮感也沒有。如果都沒發生事情的話,那這個表演者一輩子也就這樣了。於是就會變成【黑到底】,可是經由黑到底在賽局理論中推演到最後的結果,就是消失,幾乎沒有別條路。 不要忘了,你會老,他會大,其他年輕的表演者也是每天都在出現,等你從懵懵懂懂強佔場地直到摸熟了街頭藝人的遊戲規則,其實已經有一把年紀,同一個地方的觀眾不會想再看你表演,只覺得你是個老屁股,從一開始有新鮮感丟100元給你,最後看到你視同空氣般的存在,反正沒有理你、你也是活得很好,總之你就是會出現在同一個地方,然後所有路人都這樣想的時候,恭喜你,你的打賞就是等差級數驟降到你生存不下去的時候,就算沒人強迫你消失,你也會自己消失,除非你真的很愛藝術,可以不介意金錢打賞。 古人有云:殺頭的生意有人做、沒錢的生意沒人碰。 不要再騙自己了,出來表演如果表演100年都沒賺錢,除非你有副業或開公司賺錢,街頭藝人只是業餘興趣,那我可以接受這番論點,不然都請不要講冠冕堂皇的藝術話。 . 年輕的表演者可能覺得街頭藝人入門很難,處處被人檢舉噪音或其他問題,不用兩年就消失。 資深的表演者因為經濟越來越不堪負荷,加上年紀有了,打賞收入不穩定,乾脆不當街頭藝人跑去找工作的比比皆是。 要街頭藝人彼此之間合作,那是不可能的事情,這世界不是烏托邦,即使強制變成了烏托邦,也只是假象,底下萬頭攢動,沒有人是真心誠意合作。 . 曾經有數間類似總召的街頭藝人發起成立公司,但是最後都會倒閉。 原因很簡單,你我他都是街頭藝人,成立公司當然需要運作的費用,老闆需要抽取利潤來維護公司運作,一個人又要表演又要管理,當然還要聘請個美麗祕書或會計來作帳、甚至還要找個企劃人員來接洽擔任經紀人的服務,但是街頭藝人本來能接的案子就少,同樣是街頭藝人的你憑什麼讓他抽?以前可能是表演的合作夥伴,但是因為成立公司讓友誼變了調,底下的表演者就決定架空老闆,乾脆帶著一票人出來開另外一間公司。想當然爾,A公司底下沒街頭藝人了,全台灣真正有在運作的街頭藝人本來就很少,當然死定了。可是帶著大批人才出走的新成立B公司,其實也只是A公司的翻版,在他們成立公司的開始就等於宣布了倒閉的始末,又有人不滿意B公司,於是成立C公司,永遠沒人會滿意。 這樣的模型會玩到ABCDEFG公司全部倒閉為止,那時候全部的街頭藝人已經不想再搞公司,大家心灰意冷,近年來景氣也不是很好,別說賺錢了,沒賠錢就不錯,這個必死的棋局就結束了,也是賽局理論的終點。 以上就是總召所說的,街頭藝人永遠是生而獨立的個體,要利用企業法規手段制裁,最終結局只是互相傷害而已,人脈受傷、還得不到好處、更賺不到錢。 本來很多朋友,卻變成孤身一人的街頭邊緣人,實然可憐。 指望政府?別鬧了,政府要是靠得住,不會一天到晚有那種街頭藝人執照廢紙論的新聞,執照只能拿來在沒人要去的公園裡面表演或拿來當護身符而已。 畢竟台北以外的街頭藝人執照比較好考、濫發,獵人執照還比較難考呢。 . 那麼,如果有一天產生了一種彼此自由合作的免費新概念呢? . 關於這些研究,總召就摸索了十年。 於是發展出新型態的街頭藝人模型,可以解決大部分的賽局理論的問題,並且保持街頭藝人眾多性和多元性,不但人人可以天天到不同地方表演,也因為聚集眾多不同表演者的能量,大家採用排列組合的方式,讓許多不同的表演者在不同的場地表演,一年四季幾乎沒有一天是一樣的表演者。這樣自由的團隊可以接到更多來自外縣市的表演,一邊拓展視野一邊自我提升,知道自己的表演哪邊可以修正,哪邊可以再更好,有了一個聚集版的官方網站以後,有更多單位想要重金聘請表演、一方便又可以收打賞,雙管齊下,而且每次有表演都在不同的地方,表演者也覺得非常新鮮、觀眾當然會更樂意打賞,甚至同一組表演者久久沒來,還會讓觀眾想念呢,再次出現的時候他們會說:【葉董~你很久沒來了捏~】。 這樣的模型可以讓每個自由的表演個體輕鬆自在,沒有壓力,集合在一個官方網站提供各方閱覽,當有任務的時候大家共同合作執行,沒事的時候大家各自為政自己找出路,或是,沒事在家睡覺、在家睡覺沒事,是個相對穩定的做法。 . 本意不強迫各位合作、一個人也許想不出什麼好方法、一堆人能夠想出來的方法也許就不太一樣、但路終究是自己選擇。 每件事情都有相對必勝法,今天有人發現必勝法之時,也許就端看自己能不能有遠見得以想通囉。 以上為總召多年的研究,請各位深思。 【挖礦效應】
這篇在說明一個有趣的現象,發生在街頭藝人與場地之間的關係。 -- 什麼是挖礦效應? 說實在目前沒什麼科學根據,但是此效應確實存在。 我們目前僅有十年來街頭生涯所觀測到的簡易量化、質化、質量並重、還有田野觀察法來佐證挖礦效應。 若是有休閒旅遊系的研究生做完更詳細的上述採樣,就可以完全證實挖礦效應。 -- 每個場地都像一座礦山,一個人拼命挖,也會挖完;一堆人拼命挖,就是加速挖完。 有沒有玩過星海爭霸和紅色警戒?礦山一旦挖完就不會再生了。 那可能大家會問說,看表演的觀眾若是觀光客,也幾乎不會一樣吧?怎麼會用礦山比喻? 所以在這邊會說【每個場地都是一座礦山】,觀眾只是人,人不能亂挖,也不能硬搶,人是一種活動的存在,反映當地人文發展的靈魂體,文化的根基,沒有人文就不會有場地發展,礦山就會消失。 當然此篇就不會說【每個觀眾都是一座礦山XD】。 如果要這樣比喻的話,應該先去挖自己的富爸爸,可能會比較快。 (反例來說窮爸爸就比較不能挖,只會變成負二代,相對吃虧,唉) -- 表演者和場地是一種排列組合的關係,不同性質的表演者在不同場地就會發生不同的效果。 舉例: A吉他手在1場地-打賞多、效果好 B鼓手在1場地-打賞多、效果普 C雕像在1場地-打賞0、無效 我們可以發現同一個場地針對不同的表演者可以說天壤之別。 -- 舉例: A吉他手在2場地-打賞多、效果好 B鼓手在2場地-打賞多、效果好 C雕像在2場地-打賞多、效果好 對於這種神奇場地對任何表演者都是天堂的所在。 -- 舉例: A吉他手在3場地-被民眾報警趕走 B鼓手在3場地-被民眾報警趕走 C雕像在3場地-打賞多、效果好 此種場地大多發生在住商混合區,而且只適合靜態表演者。 -- 從上面的三種案例來看,沒有任何表演者是無敵的,總會有一些場地會吃鱉,以前我們總是認為雕像藝術不管在哪裡都吃香, 實際上他們也是會有發生不適配的場地的時候。 (例如有些場地根本沒遮陰、太陽底下的雕像藝術,太熱沒人想靠近、自然就沒打賞、還把表演者熱到中暑、不得不提前收攤。) 有許多這樣的排列組合可以研究大量的街頭表演情境,並且進行觀察,還有實地蒐集打賞數據研究(此研究目前只有總召有在做)。 最後製作成一個不可公開的EXCEL統計表格,就很容易得知每個場地的特性,包括性質的分野、打賞的多寡、危險性的高低。 -- 那麼切入本次的主題,關鍵在於: 【同樣的場地一旦進駐街頭藝人,無論表演排程的多寡,最終都會發生挖礦效應】 比如說一個場地大家都會先來後到,或者照表操課,每週六日都固定有街頭藝人表演,通常一開始進駐的打賞一定爆多,這是必然的,表演者就會感覺到這是個金礦山,可以開採,當然就會想說往後一定要常來。 但是在觀眾人潮一樣多、而且來的都幾乎是觀光客、沒有什麼本地人、且場地沒有發生任何異變的情況下、每個六日都是來不同的表演者,約莫半年後,就會發生【挖礦效應】。 在所有條件不變的情況下,原本打賞假設表演兩個小時就有平均2000元好了,半年後就會剩下1000元,一年就可能就剩下800元,接著兩年後就變成平均穩定500元。 -- 奇怪!?為什麼會這樣? -- 老實說,我不知道。 但是多年來的打賞數據在很多發生挖礦效應的場地中,都確實呈現打賞逐步降低的趨勢圖。 這類場地就像台南火車站、台北西門町、嘉義檜意森活村,都有其現象。 -- 唯一有可能分析,在於某場地長期有固定表演的情況下,遠方的觀光客已經【預先知道】該場地會有固定表演者,產生了表演者就是一定會存在於此地的先入為主觀念,便會有了無論我有沒有打賞都不影響該場地的固定演出,反正這個地方就是會有表演者出現,所以在這樣的情境之下,引發了觀光客認知上的連續效應,大家也就減少了打賞率,漸漸的就發生了挖礦現象。 -- 這樣的現象有點類似一間駐唱酒吧,店家有邀請表演者駐唱,也同意前方可以放置打賞箱,但是卻沒什麼人想投錢,因為客人都覺得店家有PAY給表演者了,我們觀眾已經有消費低消進來,不會想多花額外的錢去打賞。 (除非觀眾有嗨森並掏錢打賞、或者大老闆喜歡用打賞行動來鼓勵表演者) 不然一般來說只要有預先給車馬表演費的單位,即便設置了打賞箱,打賞都會低得可憐。有放沒放都差不多,有放有機會,沒放平常心。 大家就會在對表演者已存在的既有認知下,減少打賞或不想打賞。 -- 同樣的,婚禮樂團也是,幾乎沒有婚禮樂團在婚宴中放打賞箱,因為婚宴主家已經有給錢,打賞變得毫無意義。 相信各位看周杰倫和張惠妹的演唱會,他們的前面也不會放置打賞箱吧。 打賞箱在既定場合已經完全不是增加收入的手段,但街頭藝人來說普遍收入來源都來自打賞。 -- 你們可能會問: 那麼身為街頭藝人不是很衰嗎?有些場地像是西門町還要排隊申請,西門町是一個沉默的場地,既沒人花錢聘請、還要考比大學聯考還難考的街頭藝人執照,就算申請到場地了,西門町也不會自己從地板磁磚噴錢出來給你們車馬表演費啊,收入全部來自打賞耶,挖礦效應還讓表演者少賺,不是很可憐嗎? -- 實際上,挖礦效應無法根治,也沒有什麼能夠解決的辦法,唯一就是用著一顆炙熱的表演的心,達到馬斯洛自我實現的最高層級,用生命表演,打賞乃為身外之物,但是又不能沒有,即便打賞變少,也不要忘記自己想表演的初衷,那才是真的。 -- 挖礦效應不是任何場地的錯、也不是任何表演者的錯,不要互相怪罪表演者,那只是一種自然現象,只是不易被察覺。 一個場地就算連平日和假日全年無休都有表演,或是減量減天表演,都有一定機率會發生挖礦效應,完全不是因為有沒有休耕的關係。 就算某個場地一年只表演12次,換句話說就是一個月只表演一次,也一樣會發生挖礦效應,早晚而已。 -- 補充一下,有人問說休耕會不會讓打賞回來?答案是:不會。 如果休耕會產生打賞增益,那此現象必須命名為【耕田現象】。 各位要知道,礦山一旦被挖完,是不會馬上重新生成新礦物的,必須產生地殼變動,產生巨大變化,才會有新的可能。(例如場地更新、主題更換、集團異動、大興土木、都市計畫、政府計畫……等) -- 各位要記住,經過總召計算,一年四季365天表演到過勞死,連續表演個20年的打賞收入也不會得到勞斯萊斯。 -- 所以努力不一定會成功,很多人覺得放棄會比較輕鬆。 但是身為一位稱職的表演者,一旦踏上表演這條路,填飽肚子是必須的,以不要餓死為前提,如果能達到雙贏那更好。 最重要的,還是那顆想要帶給觀眾最佳表演的心啊! 挖礦效應什麼的都不能打擊有心人呀! |
作者南部街頭藝人表演俱樂部義務總召 葉雪 |